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获奖组织复评确认工作的通知
各行业质协、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、
各区县质协/工作站、团体会员单位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》规定,2015年,市质协将对已获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组织开展到期复评、确认工作,以进一步促进组织在获奖以后持续实施GB/T19580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,不断改进,追求卓越,提高综合竞争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复评工作
获奖满六年符合复评条件的组织的复评申报评审工作按沪质协[2015]4号《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进行重新申报。
二、确认工作
(一)确认要求
1.2012年首次荣获“上海市质量管理奖”的组织,按以下“(三)确认资料”的内容进行。
(二)确认工作安排
1. 接受确认的组织,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将确认资料递交上海市质量协会。
2. 确认材料经审核后,将抽样访问现场(具体计划另行通知)。
3. 确认结果由上海市质协质量奖励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4.确认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发布,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(三)确认资料
1.确认表:按要求填写确认表中相关内容。
2.陈述报告:组织针对获奖后三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写出陈述报告(不超过1万字),内容包括:
① 组织的战略及实施情况;
② 继续实践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,进行创新和改进情况(包括管理创新、技术创新等);
③ 突出的管理特色;
④ 绩效结果及发展趋势(包括组织在行业内的排名、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结果等);
⑤ 组织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。
3.证实性资料:纳税证明,质量、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以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,企业社会责任报告,组织获奖后三年中创新和绩效结果等方面的证实性材料。上市公司需提供2012年~2014年底各年度的上市年度报告。
4.资料数量:确认表、陈述报告、证实性材料的书面资料一份,以及含以上所有资料的光盘一份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
地 址:上海市泰安路74号 邮 编:200052
联 系 人:周旭春 史培康
电 话:52588821 传 真:52588281
E-mai: sqa@saq.or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