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的通知
各行业质协、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、
各区县质协/工作站、各集团公司、各有关团体会员单位:
根据中国质量协会《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的通知》(中国质协字[2017]8号)文件精神,以及上海市质量协会《关于2017年推进上海市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工作通知》(沪质协[2017]7号)中有关开展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的工作要求,市质协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相关工作的组织、评价、推优活动。
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原则
(一)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以“科学、客观、公正”为基本原则,坚持从严标准、好中选优、培育标杆,认真做好本奖项申报与评审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。
(二)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依据《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实施开展。同时,倡导企业追求卓越,持续改进,分享最佳实践经验,履行社会责任。
二、现场范围和条件
(一)制造业:独立的生产车间或独立的生产线。
(二)服务业:独立的服务现场。
(三)建筑业:
1. 独立的工程项目;
2. 工程项目启动投入伊始即按《企业现场管理准则》要求导入,开展现场管理工作;
3. 现场评价时,工程项目工程量完成50%-80%之间;
4. 已完成的分部、分项工程验收合格;
5. 项目监理未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。
(四)申报现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。
(五)按照GB/T29590-2013《企业现场管理准则》的要求,除建筑施工类型外,申报现场需要能够提供至少连续12个月现场管理数据。
三、2017年活动安排
(一)申报评价
1.申报:2017年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申报截至2017年5月25日。参加2017年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的企业,请将书面申报材料三份和电子版本的U盘一份寄送到上海市质量协会,申报材料包括:
(1)企业概况和企业组织结构图;
(2)现场简介:现场提供主要的产品或服务、涉及到的主要现场管理资源、现场管理的重点或难点等,3000字以内;
(3)申报表:申报表首页准确填写企业名称和现场名称,提交后不得更改(将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制作为电子文件);
(4)申报现场管理自评报告:按照GB/T29590-2013《企业现场管理准则》条款4.1-4.3的要求撰写。报告须包括:现场关键作业流程图、现场布局图、现场组织结构图;
(5)围绕效率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内容,系统提炼总结特色现场管理方法(不多于3项)和正在实施的现场管理改进(不多于3项),需要对背景、实施过程和取得成效进行系统阐述;
(6)施工进度计划表(或图),施工组织方案(或摘要)(建筑施工项目申报现场提供);
(7)由所属行业或所在地区质协、质量主管部门或质量推进组织出具推荐意见。市质协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。
2.评价:市质协通过资料评价、专家会审、现场验证、结果审定评出最终结果。
(1)资料评价
2017年6-7月,市质协将对满足基本条件要求的申报现场,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于8月初正式公布入围下阶段评审的组织目录。
(2)专家会审
由市质协统一安排时间组织评审专家,以专家评审会的方式,请申报组织现场领导进行报告性陈述和接受专家的答辩。专家会审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。
(3)现场验证
基于材料评价、专家会审的结果,就评审中发现的需要证实的问题、需要补充的信息等情况,市质协将组织专家组至申报组织的现场,开展必要的现场验证工作。进入现场验证前将向各申报组织反馈现场验证的问题清单。现场验证工作将在11月底前完成。
(4)结果审定
市质协将对申报组织现场资料评审、专家会审和现场验证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,评出最终结果。审定结果将通过公开媒体渠道公示7个工作日,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(二)市质协将于12月底前正式公布本年度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结果并予以表彰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
联系地址:长宁区泰安路74号1楼邮编:200052
联系人:张杰嵘 王 炎
联系电话:52588226、52588821
传 真:52588281
电子邮件:fmsa@saq.org.cn
附件1:2017年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申报计划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