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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23年度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

作者: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:2023-06-15

各相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精神,全面落实上海市委、市政府印发的《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》要求,上海市质量协会作为国家标准委第一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单位、上海市首批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上海市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绿色低碳能源装备)承担单位和在国家标准委平台登记注册的团体标准管理单位,将发挥5A质量专业社团标准制定、品牌建设、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优势,推动质量社会共治,切实推进团体标准化工作。

依据《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附件一)规定,为发挥协会团体标准在助力区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、助力行业创新转型升级、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竞争力方面的引领作用,服务重点领域、重点区域、重点产业质量提升,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,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原则

申报项目应当遵循:

(一)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;

(二)开放、透明、公平,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;

(三)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;

(四)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,聚焦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;

(五)合理利用资源,推广科技成果,增强产品/服务的安全性、通用性、可替换性,提高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,做到技术上先进、经济上合理。

二、申报单位类型

申报单位类型包括各类业态企业、科研院校等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。欢迎有关政府部门、服务机构、集团公司、行业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团体标准项目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,已做好制定标准的前期准备。

(二)申报单位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,应推荐参与起草单位(原则上不少于3家)以及首期承诺执行标准单位(原则上不少于3家)。

(三)申报单位应落实项目负责人,对申报项目全周期的质量和进度负责。

(四)申报单位应落实制定标准的相关经费等资源。

四、申报范围

申报项目的范围应满足《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。

五、重点领

围绕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》中重点任务,征集一批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团体标准项目。征集项目重点领域如下:

(一)引领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

(二)服务国家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战略目标

(三)促进质量技术创新应用

(四)助力全面质量管理创新升级

(五)推动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

(六)培育质量、标准化与品牌建设人才

(七)其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项目

注:上述重点领域具体阐述见附件二。

六、申报材料

申报单位填下以下材料并发送至联系邮箱(saq_tb@saq.org.cn):

(一)《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(见附件三),提供word版文件和盖章扫描件;

(二)团体标准草案稿(应至少体现标准总体架构并包含主要技术内容概要,示例参见附件四),提供word版文件。

七、申报流程

工作阶段

时间节点

申报单位

上海市质量协会

组织申报

2023.6.15-

2023.7.15

查收通知,参加申报说明会等活动

发布通知,组织召开申报说明会,加强与申报单位的沟通协调

项目申报

2023.6.15-

2023.11.15

编写并发送建议书盖章扫描件以及标准草案

材料初审,反馈受理意见

第一批项目评审

2023.8.15-

2023.8.31

根据需要,补充完善申报材料

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

第一批项目发布

2023.9.1-

2023.9.16

/

批准立项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

第二批项目评审

2023.11.15-

2023.11.30

根据需要,补充完善申报材料

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

第二批项目发布

2023.12.1-

2023.12.15

/

批准立项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

八、联系方式

上海市质量协会标准化办公室

联系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泰安路74号

联系人:诸亦成

联系电话: 18917180051

联系邮箱:saq_tb@saq.org.cn


关于征集2023年度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.pdf

附件一:《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.pdf

附件二:2023年度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征集重点领域.pdf

附件三:《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.docx

附件四:团体标准草案稿(示例).pdf